区总工会2018年2月以濂工字【2018】4号文件转发了《江西省总工会关于印发〈江西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(试行)〉通知》(赣工发【2018】1号,以下简称《理办法(试行)》),三年来,濂溪区一中工会严格按要求执行。2021年3月30日,濂溪区一中工会按照濂监[2021]9号《关于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支出监管的监察建议》要求,对学校工会经费使用情况从以下三个方面开展自查自纠:一认真组织学习《管理办法(试行)》,严格按文件要求执行。每年编制工会经费支出预算,支出目录清单要明确支出项目、对象范围、数额标准等,预算并报区教育工会备案;二对近三年来的工会经费支出进行全面复查核查,特别是文体活动、职工集体福利支出,对支出项目、对象范围、数额标准逐项核查,对标对表;三如实填写违反基层工会经费支出政策问题自查自纠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