濂溪区一中校园网、公众号
稿酬标准及发放管理办法
为了充分调动和鼓励广大师生踊跃撰稿投稿积极性,扩大稿件来源,提高稿件质量,切实把学校网站和公众号办好、办活,结合学校实际,特制订本办法。
一、稿酬发放范围
在校园网站、学校公众号上公开发表作品的在校师生。
二、稿酬发放标准
(1)新闻类稿件:简讯10元/篇, 长篇专题报道15元/篇。
(2)新闻配图:5元/幅。
(3)教师园地、教研文章等20元/篇;学生园地、专题征文等 10元/篇。
(4)摘编稿、转载稿:5元/则。
三、稿酬发放管理
(1)发放时间:每月发放一次,由融媒体中心专人统计造表交由学校财务室统一发放。
(2)所有稿酬发放至提交稿件的部门通讯员名下,由通讯员转发至作者本人。
四、其他事宜
(一)严禁抄袭或剽窃作品。对抄袭或剽窃作品,一经查实,学校不发放任何稿费;因涉及作品抄袭或剽窃等行为,其造成的影响由其本人负责。
(二)所有投稿(含图片)涉及的肖像权、名誉权等责任由作者自行负责。
(三)对所有已采纳并发放稿酬的投稿(含照片及艺术作品),融媒体中心享有再使用权,不再另付稿酬。
(四)部门通讯员的稿件应经部门负责人和学校分管领导审核。
(五)本办法由融媒体中心负责解释,自下发之日起开始执行。
濂溪区一中 融媒体中心
2020年12月2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