濂溪区第一中学关于加强学生手机管理工作
致家长的一封信
尊敬的家长:
您好!
感谢您对我校各项工作的理解和支持!按照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的通知》(教基厅函〔2021〕3号)文件提出“学校应当告知学生和家长,原则上不得将个人手机带入校园。学生确有将手机带入校园需求的,须经学生家长同意、书面提出申请,进校后应将手机交由学校统一保管,禁止带入课堂。”根据教育部及省市区文件精神,经学校研究决定,从本学期起,学生在校期间原则上不得将手机带入校园;住校生确实有需要带手机进校园的,由家长提出书面申请,经班主任、年级同意,报政教处审批,方准许带手机进校园,手机只能是具有通话功能非智能手机,手机只能在宿舍使用,不得带到其他区域,手机不得转借给其他学生;学生可由班主任、科任教师帮助联系家长。
学生违规携带手机进校园的,第一次被查到,通知家长到校与该生共同学习有关管理规定,该学生带回家反思一周,第二次被查到,高中学生劝其退学,初中学生劝其转学,对违反规定的学生,政教处将该生的违纪情况写进个人综合素质评价档案。
各位家长,做好学生的教育工作,让孩子健康成长,是我们共同的愿望和责任。希望您能一如既往地支持、配合学校的工作。让孩子把手机留在家里,将精力投入学习!谢谢您的合作!
濂溪区第一中学
2021年2月22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