濂溪区第一中学关于学生手机管理暂行规定
根据教育部印发《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管理工作的通知》精神和省教育厅有关通知精神,将手机管理纳入学校日常管理,现制定《濂溪区第一中学关于学生手机管理暂行规定》。
一、规定要求
1.学生在校期间原则上不得将手机带入校园。
2.住校生确实有需要带手机进校园的,由家长提出书面申请,经班主任、年级同意,政教处审批,方准许带手机进校园,手机只能是具有通话功能非智能手机,手机只能在宿舍使用,不得带到其他区域,手机不得转借给其他学生。
3.学生可使用办公室公用电话或由班主任、科任教师帮助联系家长。
二、对违反规定学生的处理
1.学生携带手机进校园的,第一次被查到,通知家长到校与该生共同学习有关管理规定,并将该学生带回家反思一周。第二次被查到,高中学生劝其退学,初中学生劝其转学。
2.对违反规定的学生,政教处将该生的违纪情况写进个人综合素质评价档案。
三、本规定从2021年3月1日起执行。
濂溪区第一中学
2021年2月23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