赣教规办函【2021】3号
各设区市教育局,各高等学校:
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(以下简称“全教规办”)发布了《2021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公告》(以下简称“公告”),现转发给你们,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1.请各地、各高校根据全教规办的通知要求,组织骨干科研力量,积极申报,并严格按规定按时提交各项材料。
2.2021年度课题申报继续执行限项申报,全省限额100项。请各地、各高校严格把关,着力提高申报质量,适当控制申报数量,特别是要减少同类选题重复申报。
3. 为营造良好学术生态,加强科研诚信建设,避免一题多报、交叉申请和重复立项,确保申请人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课题研究,全教规办对课题申请做出了较为严格的限定(详见《公告》第十三、第十四条)。各地、各高校要严格把关,课题申报人团队要严格遵守,凡存在弄虚作假、抄袭剽窃等行为的,或已撤项的全国教科规划课题负责人,5年内不得申报全国教科规划课题。其它事项详见全国教科规划办申报公告。
4. 中小学和幼儿园申报全国教科规划2021年度课题实行单列单评,并给予一定比例的立项数量倾斜。各地可视情组织骨干中小学、幼儿园教师积极申报。
5.全国教科规划2021年度课题申报材料见附件或从全国教科规划办网站(http://onsgep.moe.edu.cn)下载。申请书文本要求统一用计算机填写、A3纸双面印制、中缝装订。需报送的纸质材料包括:(1)审查合格的国家重大招标和重点课题《投标书》一式6份(原件1份,复印件5份);其他类别课题《申请书》一式2份(原件1份,复印件1份),《活页》5份。《活页》夹在《申请书》内。(2)加盖公章的用统一表格制作的申报数据汇总表。同时报送上述材料的电子版到如下邮箱:jxjkghb@126.com。申请书文本须经所在单位审查盖章后,报送至省教科规划办。
6.为了做好此次申报的组织推荐工作,我省的截止时间定为2021年4月2日,逾期不予受理。请各地、各高校做好工作安排。
7.如因疫情原因,时间上有改变,我办会及时通知。省教科规划办咨询电话:0791-86765850;联系人:周老师;地址:南昌市赣江南大道2888号,江西教育发展大厦1709室(注:省教科规划办已更换办公室和电话,新的联系信息:省教科规划办咨询电话:0791-86765870;联系人:周老师;地址:南昌市赣江南大道2888号,江西教育发展大厦1504室)。疫情期间,各地、各高校教科研管理部门可通过微信或QQ工作群与我办联系。
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全国教科规划课题的通知.pdf:预览下载
附件
1. 全国教规办《2021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公告》.pdf:预览下载
2.国家社科基金教育学2021年度重大招标和重点课题指南.doc
3.2021年国家社科基金教育学重大招标和重点课题投标书.doc
4.2021年度国家社科基金教育学重大招标和重点课题材料汇总表.xls
5.2021年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(其他类别)-申请书.doc
6.2021年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(其他类别)-活页.doc
7.2021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(其它类别)申报汇总表.xls