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《民法典》宣讲会”走进濂溪区第一中学
(姚婧)为提高同学们的法律意识,培育同学们的法治精神。1月8日下午,濂溪区一中十楼学术报告厅举办了一场《民法典》宣讲会,主讲人为江西亚都律师事务所律师胡恙,七年级(9)班、七年级(16)班、高一(14)班、高一(15)班共200余名学生聆听了宣讲。宣讲会由校长助理政教处主任丁永明主持。
胡恙律师以“哪里不会‘典’哪里”为主题,从学习《民法典》的意义入手,让同学们初步明确学习《民法典》的重要作用。紧接着,胡律师详尽阐明了《民法典》的涵盖内容及编纂历程,使同学们对《民法典》有了更加具体的了解。最后,胡律师用通俗易懂、幽默风趣的语言,告诉了同学们根据《民法典》他们属于什么人,一个个生动形象、贴近生活的实例让同学们知道《民法典》与我们的生活密切相关,能够守护我们的一生。
丁永明校助在宣讲会后作了总结,他对同学们提出了三点希望:希望同学们做一个知法、懂法、用法的人;希望同学们向胡恙学姐学习,学习她在专业道路上不懈追求的精神,学习她积极回报母校的行为;希望同学们努力学习、立志成才,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。
无规矩不成方圆,无法治不社会。本次“《民法典》进校园”宣讲会给学生们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教育课,让同学们体会到了遵法、守法、用法的意义,进一步增强了同学们的法治观念和法律意识,也让《民法典》在校园落地生根,成为维护校园和谐稳定的力量。
胡恙,江西亚都律师事务所律师,2010年毕业于濂溪区一中,2018年通过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(律师),现从事专职法律工作,擅长民商法律诉讼,现为九江市律师协会行政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。今天以优秀校友身份返回母校,为学弟学妹们讲解《民法典》,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被称为“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”,是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,2020年5月28日,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,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。